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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对人感染猪流感防控监督检查实施日报制度的通知》(沪卫卫监(2009)第42号)文件的要求,卢湾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面部署甲型H1N1型流感防控工作,开展对公共场所及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
5月1日至3日,我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共出动19人次,对区内6家四星级以上宾馆和3家大型超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这些单位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管理、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的落实、消毒设施的设立、公共用品的消毒更换管理以及集中空调的定期清洗等情况,并对上述单位进行了空气质量监测,共测样品316件。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相关传染病防控制度和预案,但个别单位也存在节假日期间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提供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监督员当场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及时补齐相关资料,要求其加强节假日期间管理工作的衔接,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及今后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下阶段,我所将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市民健康,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