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对医疗机构血透用水设备消毒方法和消毒剂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血透水设备消毒产品使用的管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所于2009年3月17日对区内获准开展血液透析专项技术临床应用的2家三级医疗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对医疗机构血透用水设备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涉及血透用水设备碳过滤器以后使用的消毒方法、使用的消毒剂名称、消毒剂是否获得卫生许可批件、消毒剂生产企业是否获得卫生许可证等方面内容。检查结果显示,2家医疗机构对血透用水设备均能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均能提供使用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
医疗机构血透用水设备的消毒情况及使用的消毒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直接影响血透用水设备的消毒效果,关系到血透病人的生命安全。对此,我所将继续加强对区内医疗机构血透用水设备消毒产品使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区内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的使用,维护区内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