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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上海鲁新纸品厂、上海汪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四方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们单位到期未申请延续《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及《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们单位《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于你们单位已经撤离原许可地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注销通知书(沪卫消销字(2008)第0056-0059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卫生局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上海市卫生局
注
销
通
知
书
沪卫消销字(2008)第0056号
上海鲁新纸品厂:
你单位取得的《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沪卫消证字(2004)第0002号),有效期至
特此通知
签收:
(章)
年 月 日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留存卷宗备查。
上海市卫生局
注
销
通
知
书
沪卫消销字(2008)第0057号
上海汪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得的《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沪卫消证字(2004)第0003号),有效期至
特此通知
签收:
(章)
年 月 日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留存卷宗备查。
上海市卫生局
注
销
通
知
书
沪卫消销字(2008)第0058号
上海科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得的《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沪卫消证字(2004)第0007号),有效期至
特此通知
签收:
(章)
年 月 日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留存卷宗备查。
上海市卫生局
注
销
通
知
书
沪卫消销字(2008)第0059号
上海四方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得的《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沪卫消证字(2004)第0009号),有效期至
特此通知
签收:
(章)
年 月 日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第一份交当事人,第二份留存卷宗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