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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安全和质量关系到患者(受检者)、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为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技术规范,近期,由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本市静安、黄浦、长宁、卢湾、浦东、虹口等区县卫监所开展了辖区内的放射诊疗机构专项监督抽检。
此次专项监督共抽检医疗机构92家,其中抽检放射治疗机房15个,检测机房内外环境辐射剂量750点,合格率100%;抽检核医学实验室、显像室、候诊室等工作场所的台面、地面等β表面污染653点,合格率100%;γ外照射剂量923点,合格率100%。抽检CT室、普通X线摄片机房、透视机房、牙科摄片机房等X射线影像诊断机房199个,检测机房防护墙、防护门、操作室等场所辐射剂量6292点,合格率99.8 %,不合格点系因个别机房建成时间较长,防护门窗变形后产生缝隙导致辐射剂量偏高,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后经复测全部合格。抽检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性能31台,其中28台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台设备摄片管电压指示的偏离不符合要求,整改后复测合格,另2台分别有一个指标不符合要求,目前正在积极整改。
从本次监督抽检的结果来看,本市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对放射诊疗管理较为重视,使得放射诊疗的安全和质量有所保障。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也将不断加强对放射诊疗的监管,进一步保护受检者、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