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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本市住宅小区的功能不断完善,住宅小区会所游泳池数量不断增加,前去游泳的市民也越来越多。自6月27日本市开展以“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监督,保障泳客健康”为主题的“卫监三号行动”以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市的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小区会所的游泳池存在下列卫生隐患:
1、个别小区游泳池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对外开放;
2、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未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3、管理人员身兼多职,既是制水人员又是救生员、教练员;
4、池水消毒记录、检测记录不全;
5、个别池水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水质不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为此,卫生监督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责令有关单位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池水和公共用具消毒及完善相关记录等,确保为泳客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
同时,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进入此类游泳场所游泳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需查验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意游泳场馆内有无禁泳标志,池水是否浑浊、有无漂浮物,泳池内是否人满为患等。如发现问题可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