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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建筑装潢作业中的职业危害
发布时间:2007-06-11     消息来源: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预警)

  当今,建筑装潢材料丰富多样,常见的有塑料、橡胶,化纤织物、有机涂料、化学粘合剂、金属材料、陶瓷制品以及花岗岩、大理石等石质材料。不同装潢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多种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等化学性毒物,各种生产性粉尘;装潢作业过程中工人还可能接触到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急性化学中毒、尘肺、噪声聋、振动病甚至白血病,严重危害着装潢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而且多种因素还可发生联合作用,进一步加重危害。

  另外,建筑装潢队伍还存在层层转包,流动作业,临时组队,散兵游勇等特点,这些情况导致装潢作业人员的健康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在此,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请从事建筑装潢作业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警惕建筑装潢作业中的职业危害,务必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建筑装潢单位应当加强对装潢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向作业工人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应与装潢作业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欺骗;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建筑装潢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装潢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工人。

  2、装潢作业工人应当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觉学习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不要贪图方便直接在装修场所食宿。作业时尽可能加强室内通风,并做到不吸烟。

  3、生产建筑装潢材料的厂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确保生产合格的装潢材料供应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