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卫生监督部门在对本市消毒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中发现,有部分经营单位在销售消毒产品时存在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行为,违法产品中尤其以抗(抑)菌洗剂类产品居多,其中苏州力康皮肤性疾病研究所生产的痔康平衡乳抗菌洗剂、妇康平衡乳抗菌洗剂、虱疥一扫光、前列康平衡乳抗菌洗剂、宝宝止痒防痱液、疣疱康力康霜抗菌洗剂、净毛护肤凝胶、银敌肤力康抗菌洗剂等产品标识标签宣传不符合卫生部规定;苏州力康皮肤性疾病研究所生产的耳康耳道抗菌护理液、腋留香、依利丝抗菌洗液、鼻康鼻腔抗菌护理液、肤宁伤痒一可喷、斑秃生发酊肤力康抗菌洗剂等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管理范畴但标注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许可证明编号。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的经营销售,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8号)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监督发[2005]426号)的要求从事消毒产品经营销售,举一反三,对目前正在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得销售不属于消毒产品管理范畴但标注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许可证明编号的产品,不得销售违规宣传的消毒产品。
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消毒产品经营销售的监督检查,保障市民使用安全。
二O O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