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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与专项技术监督科
发布时间:2009-10-09     消息来源: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医疗质量与专项技术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对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督查工作;

三、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等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

四、负责对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类精子库、医疗新技术、医疗专项技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新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新药临床试验基地、药物制剂室等相关审核工作;

五、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相关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参与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监督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与统计分析;

七、组织指导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监督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八、开展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监督工作的调研,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卫生规范、标准、工作要求的起草、制定;

九、组织开展对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处方管理、血液卫生管理、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监督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