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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围绕所党委的工作中心,为党委领导班子的工作运转和决策提供服务;
二、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对党委组织、宣传、纪检、精神文明和政风建设、平安建设、群众团体、统战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定期汇总及时向党委通报,并负责督查和反馈党委工作及决议贯彻情况;
三、负责落实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
四、负责完成党委布置的各类公文件(包括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党内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党委主要工作的大事记和有关会议记录;
五、制订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七、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并提出使用、调配、任免、奖惩的建议;
八、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控告;
九、负责全所精神文明和政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起草修订、落实和检查;
十、认真做好党内文书档案、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项保密制度的贯彻实施;
十一、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