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  2011年第四季度本市违法医疗广告查处情况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报告登记有关事项说明  ·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报告登记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  上海沐阳医院擅自购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被查处  ·  31家违法网站被关闭  ·  卫生部调整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卫生行政许可流程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一览表”查询方法
站内搜索:
查询结果
 问题: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如何申请鉴定?
     

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如何申请鉴定?


回复: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对区(县)职业病诊断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5日内,可以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上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