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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如何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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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个理发店,要办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 |
| 回复: 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发放。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待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合格后就可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市自2009年10月1日起,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游艺厅(室)、公园、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和书店、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棋牌室这几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实行告知承诺,对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卫生行政部门当场作出和送达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7日内制作和送达《卫生许可证》。对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和书店、足浴这几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实行现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